还坐在飞机上,也要付所谓的出境游小费,这样的情况以后将基本杜绝。同时,事实上服务人员有领队、导游、司机等,却含糊其辞地只注明“导游小费”的情况也将被禁止。昨天,以国旅上海为首的沪上10家知名旅行社联合承诺,出境游小费将进一步公开明示,尤其是支付对象、金额、比例等将逐一明细注明。
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杨频昨天当着市消保委和市旅游行业协会负责人的面,宣读了自己的整改计划。杨频说,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部分旅行社在代收境外导游、司机小费时,可能存在“打闷包”多收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郑重向社会作出承诺,对出境游小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在事前向消费者明示。另外,春秋、锦江等9家旅行社都作出相同承诺。
据介绍,之前出境游小费代收过程中,经常出现“XX国家11天9晚游”境外小费XX元/人/天,就会存在首尾两日消费者仍在飞机上,却要支付境外导游小费的尴尬情况。旅行社整改后,将明确小费收取人员,数量也将按照9天实际享受服务天数“明码标价”。国旅上海杨频说,“譬如需支付出境导游、司机小费,消费者承担每人每天总额为XX元,导游占比多少,司机占比多少都会明确标注。有的行程如果是一次性支付,也会按此方式标注。”
此外,目前各旅行社在出境游小费一栏中对象的标注非常模糊,有“导游”、”境外导游“、“导游、司机”、“导游、司机、酒店服务生”,而小费通常是由领队来进行统一收取,因此消费者对其中的账目颇为疑惑,更是怀疑旅行社和领队从中牟利。事实上,按照国际惯例,小费就是交给境外导游和司机的。因此,整改后,旅行社将把XX地导游、司机列明,其分配情况也将明确。考虑到旅游行程可能有所变化,且地接导游、司机会更换,因此市消保委要求旅行社必须做好和地接社的沟通,虽然不能事先约定多导游和多司机的具体额度,但应该遵循总体分配原则,内部协调。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陶爱莲建议,由旅游行业协会牵头,旅行社在其合同文本的补充条款中将出境游小费的对象、金额、比例等书面注明,而不是仅在行程单上或口头告知。同时,市消保委认为,承诺透明只是开始,下一步对实施情况将继续暗访跟进,对于可操作性以及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后如何行使监督等问题进一步探讨完善。
来源:解放牛网 编辑:四川成都中青旅——酷驴网